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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2017年度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3-29

  衡阳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公共财政拨款(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112.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4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6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5.15万元。2017年衡阳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同口径比上年减少2121.55万元。一是我市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政府相关规定,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维护费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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