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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市本级财政性及财政监管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的报名公告

来源:衡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5-27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性及财政监管资金的杠杆和导向作用,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根据《衡阳市本级财政性及财政监管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综合评分办法(2023年修订)》(衡政办发〔2023〕15号),现就市本级财政性及财政监管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招募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在衡阳市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二、资格认定

(一)在衡阳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市级分支机构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含B级)。

三、考评指标体系

具体详见《衡阳市本级财政性及财政监管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综合评分办法(2023年修订)》(衡政办发〔2023〕15号)评分细则。

四、存放额度确认

1.存放资金规模和定期存款期限:本次计划从财政专户、物业维修基金和住房公积金账户总共拿出不低于100亿元(根据资金结余情况适当调整)。

2.各入围银行存款额度的计算方法:采取综合计算法,根据评分结果,确定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4个、B级4个、C级4个,其他为D级,分配额度为A级占40%,B级占30%,C级占20%,D级占10%。入围银行按照该银行得分占该级所有银行最终得分之和的比重,分别乘以存款分配总规模,测算各银行的存款金额。存放额度分配精确到千万元,计算出的各入围银行分配额度四舍五入不足1000万的,不予分配资金。

3.存放额度配比到银行后,市财政局和两个中心与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协议,明确权利和义务。其具体定期存放业务由银行明确一家经办行办理。存放银行应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得向任何人输送利益,不得与任何人的业绩、收入挂钩。

五、报名需提交资料

(一)各报名银行请将以下资料加盖银行印章后邮寄或送达至我局国库科,同时将扫描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1.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具体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相关承诺;

(二)报名结束后,经我局审核,将择日于衡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www.hysczj.gov.cn)公布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竞争性存放银行入围资格名单。

六、报名时点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5月29日,报名地点:衡阳市财政局国库科(413)室,联系人:张聪,电话:8867664,邮箱421765284@qq.com。


附件:

1.银行数据情况表

2.授权委托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

     附件1:银行数据情况表(模板)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事项说明

衡阳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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