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档案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档案业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规定移交的重要档案资料;承办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档案局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内设8个科室,编制数31人,实有在职人员26人,离退休26人,临时人员6人。
二、2016年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及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085.74万元年(含初结转结余),支出合计1085.67万元(含年末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26万元,其他收入0.4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901.2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1.9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调,人员经费上涨;二是增加公车改革交通补贴;三是创建市二星级文明单位基础设施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人合计86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26万元,占99.9%;其他收入0.41万元,占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901.67万元,基本支出 528.67万元,占58.63%;项目支出373万元,占4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865.26,财政拨款支出901.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01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7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数字档案馆(二期)工程、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档案整理、监控和安全经费、重要珍贵特色档案征集抢救费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8.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1.2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离退休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的说明
局机关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预算的72.3%,比上年14.52减少2.95万元,下降20.3%。“三公”经费减少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方面的规定,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6.24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4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车辆燃料及车辆保险等。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4.02万元,比上年减少4.2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局机关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7.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工程支出246.96万元,服务支出15.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从预算配置来看: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之内,“三公”经费预算没有超过预算安排且比上年大幅减少,能保障单位正常办公需要,分配办法科学,分配结果合理,预算资金基本满足在职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要求。
(2)从预算管理来看:第一,“三公”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之内且比上年大幅减少;第二,管理制度健全,我局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制度,相关制度合规合法并得到有效执行;第三,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第四,及时、准确地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