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宣传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
三、2019年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根据中宣部、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划和措施,协调、指导市直宣传系统各单位和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的工作。
2、负责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市委讲师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3、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单位工作;对市广播电视局、衡阳日报社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联系湖南日报社驻衡记者站、湖南广播电视局驻衡记者站;代管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市新闻学会,并实施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的领导。
4、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特别是精神产品的生产;联系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代管市文联,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代管市新华书店。
5、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和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配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推行双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领导市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市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等相关社团的工作。
6、负责全市对外、对港澳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台问题的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归口管理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7、爱市委委托,协同市委组织部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处级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这些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管理市直宣传文化系统未列入市委组织部管理的科级干部;对县市区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建议意见;制订对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领导干部和宣传文化系统有关领导骨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8、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干部系列的职称评定工作;指导协调、协调全市新闻系列职称评定的有关工作。
9、指导、协调宣传文化系统的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
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注:1、此工作职责系市委编办2002年核定下发,市委序列单位2002年后未重新核定。2、含市网宣办、衡阳新闻网站)
(二)机构设置
市委部机关下设10个科室办,包括:市对外宣传办公室(加挂市委、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牌子)、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等3办,办公室、研究室(加挂舆情信息科牌子)等2室,理论教育科(加挂党员教育科牌子)、新闻科、宣传科(加挂企业宣传科牌子)、文化艺术科、干部科等5科。市委编办核定行政编制40名,工勤编制5名。
(注:市网管办、衡阳新闻网站系市委宣传部直属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委宣传部本级
2、市网管办
3、衡阳新闻网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部机关本级预算和直属机构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8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7.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1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38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184.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3.79万元。
2018年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注:收支预算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网宣办、衡阳新闻网站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7.15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62.1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2018年市委宣传部预算公开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表、财政拨款收支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三公经费预算表)
中共衡阳市委宣传部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