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2-07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综合研究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费政策。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规划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负责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概算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牵头落实“一带一部”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区域规划、跨县市区城镇群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拟订并统筹促进市内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参与研究拟订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全市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牵头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设立、调区扩区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区域合作,承担市对口支援新疆、三峡库区及省、市内大型电站库区的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全市服务业发展与改革,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研究协调解决扩大居民消费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方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计划进行调整。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协调社会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推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十三)负责能源规划与社会发展规划的协调衔接。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或核报能源投资项目。提出省或市财政性能源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建议意见。
(十四)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经济保障要素的运行。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拟订全市价格改革方案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组织起草有关价格收费政策。承担市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承担价格监测、市场价格形势分析和涉案物价格鉴证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六)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牵头组织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规范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十七)研究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会同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八)牵头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暨国际产能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市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九)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有科室29个,在职人员116人,退休人员105人,属市一级预算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发展战略和规划科
(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法规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国民经济综合科
(五)体制改革综合科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科
(八)地区经济科
(九)农村经济科
(十)能源科(市能源局)
(十一)基础设施发展科(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
(十二)工业科(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十三)服务业科
(十四)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
(十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
(十六)社会发展科
(十七)经济贸易科
(十八)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
(十九)能源运行科(电力行政执法支队)
(二十)价格收费管理科
(二十一)价格调控管理科
(二十二)商品价格管理科
(二十三)对外援助科(市援疆办公室)
(二十四)两型社会建设科
(二十五)评估督导科
(二十六)组织人事科
(二十七)行政审批服务科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本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仅包括发改委机关,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委机关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确保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我委为完成争资跑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76.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651.9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70万元,其他收入5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08.98万元,主要是由于职能的转变,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比上年减少383.74万元,另外2019年机构改革转隶39人到其他单位,人员经费也同口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976.97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38.0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505.98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拨款减少383.74万元和机构改革人员大幅减少导致。
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38.9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48.03万元,比上年减少63.67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导致公用经费压缩。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10.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包含:项目前期工作经费90万元、涉案涉纪价鉴证工作经费90万元、民生价格信息公开运行费90万元、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购置费4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2月7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976平方米,公车4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93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减少48万元,下降18.46%。其中:
1.公务接待费123万元,比上年减少34万元,下降21.66%,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
2.公务用车运行费79万元,比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15.05%;
3.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基金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事项: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