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卫生和计生系统依法行政
工作计划
2016年是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工作要求,依法正确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提高卫计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的水平与质量,特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卫健委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优化服务”为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委机关增设行政审批科,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速审批时间,加强审批事后监管,做好审批项目的取消、调整和下放工作,更加方便基层单位有效管理社会事务工作。
(二)完善“三清单一目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原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对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了清理调整。今年底将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原有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清单制度与“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结合起来,全面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二、全面提高公职人员依法行政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委领导中心组学法和委务会前学法半小时制度。每月委务会听取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今年对委机关的行政执法证换发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考试合格后予以换发证。对市卫健委直属委托执法单位的执法人员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并进行业务能力测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并纳入对该单位年底考核重要指标和执法人员任职晋升的依据。
三、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
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机制,对新拟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廉洁性和合法性审查,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有效期管理。部门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各类会议纪要的合法性审查,在出台会议纪要前,应当先经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抓住卫生计生改革合并契机,对机构改革前制订的或已经超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卫生计生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和范围,完善听证规划,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律程序。凡重大卫生计生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决定前须交本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以及依法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采取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并向社会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同时,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指导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
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建立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推行生效行政执法文书上网公示制度。同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制度,推行重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例集体讨论、开门审理制度,保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防治克服执法中的腐败现象。
六、强化对卫生计生行政权力的监督
建立重大执法决定前经行政机关法制机构进行审核,决定后应在15个工作日向同级政府报备案制度。创新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开展行政许可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并纳入对各县市区年底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加强对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监督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信息,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加强与政府法制办和省卫计委法制处的联系,按月向本级政府法制办报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信息,落实重大行政案件卫计委(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以促进行政争议有效解决。
七、强化法制机构的组织保障和落实考评制度
落实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辖区发生多起重大卫生计生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市卫计委党委中心组集体每年学法至少2次,委务会正科实职及委班子成员会前学法半小时,且备有学法课程安排及课件资料。严格落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每年规范化法律知识培训,岗前业务知识考试及合格后执证上岗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成效将纳入对各级各单位依法行政考核重要指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为载体,培育先进典型,广泛发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分析原因、改进工作。利用全国法制宣传工作日及各类卫生计生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厂矿、进学校等“法律六进”活动,将普法工作真正普及到老百姓,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守法。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法制队伍建设,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加大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加快组建法律专家顾问队伍组建,保证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2016年度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
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卫计局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13个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对县市区卫计局、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分值附后。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建立档案,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资料,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人:蔡珊 电话:8222589 电子邮箱:279875561@qq.com )
(二)自查自评。2016年12月5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机关。
(三)考核确定。考核机关采取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分类确定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评估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为合格,80至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优秀。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予以通报,作为对县市区卫计局和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年底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选“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县市区”和“衡阳市依法行政办事窗口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机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