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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8文档来源: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实施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现就2020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

符合衡阳市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全省千亿产业工程要求,生产规模较大、主导产业突出、经营管理规范、示范效应良好、模范遵纪守法,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社会化服务的农业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原则

(一)突出特色产业。重点支持我市畜禽、油料(不含油茶)、蔬菜、林木、中药材、特色水果、特种水产的发展,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推动产业融合。优先考虑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加强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之间的服务联结,带动农户增收致富能力强、形成了产业化联合体的企业。特别是在乡村产业扶贫、“千企帮千村”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

(三)遵循客观公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评审制度,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扶持发展。

三、扶持项目及条件

(一)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

重点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产业范围内的加工企业提质改造、技术升级,开发优质深加工农产品,提升市场营销能力,提高企业治理水平,支持企业做强做大。共扶持12个项目。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新增投入。2019年10月至2020年9月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投入30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市场营销、科技创新等及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2.企规模。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企业在所在的细分产业中在我市具有领先地位。企业应提供2019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

3.品牌创建。企业具有自主注册商标和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名优特”等称号或荣誉;食品类企业已获得“两品一标”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经营状况企业运行状况良好,主导产业突出,企业竞争力、带动能力强,产业扶贫效果好,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二)特色产业园发展项目

扶持36个农业特色产业园项目(城区的蔬菜项目除外)。

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产业规模较大。主导产业特色鲜明,发展规模适度。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其中:特色水果、蔬菜连片1000亩以上、中药材和特色农作物等连片500亩以上(或此类作物设施栽培连片300亩以上);特种水产连片300亩以上;存栏生猪10000头以上(特种猪养殖1000头以上),或羊500只或牛100头以上;存栏家禽5万羽以上,或蛋鸡、蛋鸭2万羽以上,或年孵化鸡鸭苗能力100万羽以上。

2.营状况良好。申报主体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产业链条完整,经济效益好,示范及扶贫带动能力强,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和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主要农产品已获得或正在办理“两品一标”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财务管理规范。

(三)涉农企业股改挂牌

对2018--2020年期间,开展股份制改造并在湖南省股权交易所挂牌的涉农企业进行奖励。扶持项目数量根据申报截止日前成功挂牌企业数量确定。

(四)重要活动保障

第二十二届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市政府重要推广活动经费保障。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县市区农业产业发展情况,项目名额分配如下:

名额分配表

 

总  数

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

特色产业园项目

总 计

48

12

36

市本级

1

0

1

衡南县

6

2

4

衡阳县

6

2

4

衡山县

4

1

3

衡东县

4

1

3

祁东县

6

2

4

常宁市

5

2

3

耒阳市

6

2

4

南岳区

2

0

2

石鼓区

2

0

2

雁峰区

2

0

2

蒸湘区

2

0

2

珠晖区

2

0

2


五、工作程序

(一)企业申报。在我市注册的并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提出申请,提交《申报表》和《汇总表》(见附件),并承诺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每个企业只可申报一个项目类别,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扶持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已获得省市农业农村项目财政资金扶持的企业不得申报(涉农企业股改挂牌奖励除外)。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务必按照本通知要求企业组织申报,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保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合法,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县市区推荐。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行文按分配名额推荐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每个县市区每类项目可推荐一个备选企业。

(四)核查确定。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牵头组织考查组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确定项目和支持金额,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并在衡阳市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奖补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衡阳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于项目建设,专账管理。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的单位,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年内不受理企业申报同类财政资金项目。

(二)严格绩效管理。各项目单位应加强项目建设、项目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应对扶持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织开展检查考核。

(三)限定上报时间。各县市区于11月27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推荐申报,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二份,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   0734-8180495

市财政局0734-8867681


附件:1.《农产品加工发展项目申报表》

2.《特色产业园项目申报表》

3.《涉农企业股改挂牌奖励项目申报表》

4.《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1、2、3、4


                  衡阳市农业农村局                衡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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