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和粮食主管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粮油行业协会、各粮食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2018年工作部署, 在衡阳市率先开展“市场监管+商务诚信”试点工作。经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粮食市场监管+商务诚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衡阳市商务和粮食局
2018年4月30日
开展“粮食市场监管+商务诚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217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粮食经营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促进全市粮食经营主体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根据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管+商务诚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省、市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全市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经营主体激励守信机制,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粮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粮食行业评审领导小组。组长:王凌志,副组长:周宏光、陈清生、万秋香、刘少国、刘军、协会秘书长,联络员:刘盛。
三、参评对象
全市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经营活动的企业。
四、评星原则
(一)合法行政与合理行政相结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依规实施行政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规定的粮食经营主体守法诚信评价的制度和措施。
(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息公示和共享。建立粮食经营主体守法诚信评价信息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监管机构等组织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公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最大限度发挥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信息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
(三)依据守法诚信星级评价实施分类监管。依据监管对象的守法诚信星级评价,在日常监管中确定监管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提高粮食流通监管效能。
五、评选流程
1.企业向市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支队提交申请报告,并按评定标准,填写申报表格,附企业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2.评选小组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记录,对每家参评单位进行现场考评打分,将考评结果报市商务和粮食局“市场监管+商务诚信”工作领导小组。
六、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8年4月底前)。拟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发动。
(二)实施阶段(2018年10月20日前)。9月10日前,完成企业申报;9月30日前,完成申报企业现场初评工作;10月20日前,专家及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企业进行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在市商粮局政务网或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5日前)。认真梳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授牌(2018年11月15日—11月30日前)
由市商务和粮食局举行授牌仪式,邀请省市相关领导参加,同时向媒体公布相关信息。
联系人:刘 盛 联系电话:18907344936
附件:
1.粮食行业诚信经营星级单位申报表
2.粮食行业诚信经营星级评价评分表
3.粮食行业诚信经营星级评价加分项目
粮食行业诚信经营星级单位申报表.doc
粮食行业诚信经营星级单位评分表.doc
粮食行业诚信经营星级单位加分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