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我站隶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衡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下达的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192号)及相关文件规定以及衡编办[2002]78号文,衡编办[2007]63号文明确了我站的管理职能。我站事业编制23人,实际在职职工20人,退休职工9人,合计29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中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定额测编费,我站已无任何收费来源,人员经费资金暂由财政局经建科从城市配套费中列支。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建设工程发承包计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的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监督检查计价规范的执行;负责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管理。
3、承担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管理和解释的责任。参与编制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规则、计价办法及建设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工期定额及其他建设费用定额等。
4、承担组织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责任。负责采集、测算、分析、发布衡阳市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建设工程价格要素市场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计价指标、指数等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收集、储存、分析已完工工程造价资料;建立和管理定额及工程造价数据库。
5、承担调解处理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方面的争议和纠纷的责任,对工程造价鉴定进行监督管理。
6、承担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为主的建设工程的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进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设计概算进行审查,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竣工结算资料进行备查或备案。
7、承担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及咨询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8、承担指导各县(市)工程造价(定额)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的责任。
9、承担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的责任。
10、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为328万元;支出为328万元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3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城建)278万元,发布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和财政评审材料预算价格经费50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328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
(四)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包含: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其他交换设备及计算机0万元、办公耗材及其他0万元、培训(会议、中介)及其他服务0万元、公车(保险、维修、加油)服务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0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50平方米;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拍卖);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8万元。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会议费预算数0万元、培训费预算数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其中:
1.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是公务接待人数和批次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21年会议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一: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主办: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衡阳市石鼓区船山大道28号建设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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