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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2 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资质的申请人前来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衡阳市雁峰区岳屏公园2号。

(三)比选内容: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食堂、岳屏公园管理科食堂、雁峰公园管理科食堂、南郊公园管理科食堂、南湖公园管理科食堂、园林技术推广科食堂进行食材及调味品的配送服务。            

(四)项目预算490000元/年。

(五)服务期限:2年。

二、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比选申请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即视为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参与本次项目比选;

(3)本次项目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价方式

比选申请人以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月度结算价=月度实际配送*双方考察后商定的市场基准价格*折扣率

比选事项

1.本次公告公示期为202662日至202664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可在20266518:00前向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办公室递交报名资料或通过电话预约报名,也可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2.比选文件发放:获取比选文件需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资格承诺函》中心的办公室或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初步资料审核通过后,可领取比选文件

3.比选公告答疑:比选申请人比选公告有任何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与比选人沟通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61017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衡阳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办公室

2.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应装袋后进行密封,封口应粘贴封口条,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如比选响应文件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比选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比选响应文件将予以拒绝

、联系方式

地    址:衡阳市雁峰区岳屏公园2号

联 系 人:先生

邮    箱:228635460@qq.com

联系电话:0734-2480053、1597347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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