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衡阳市本级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决算报告
第二部分 决算草案
表1-全市一般预算收入
表2-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
表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表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表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7-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分地区
表8-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分项目
表9-全市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
表10-全市专项转移支付分项目
表1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表1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表
表13-全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14-市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15-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
表1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
表17-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表18-市本级政府基金收入
表19-市本级政府基金支出
表20-市本级政府基金收支平衡
表21-全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分地区)
表22-全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分项目)
表23-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24-2022年市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25-全市国资收入
表26-全市国资支出
表27-市本级国资收入
表28-市本级国资支出
表29-对下安排的转移支付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表30-全市社保基金收入
表31-全市社保基金支出
表32-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
表33-市本级社保基金支出
表34-全市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执行情况表
表35-市本级政府债务发行及还本付息执行情况表
表36-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表
表3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经济科目细化款级)
表3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细化项级)
表39-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
表40-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
表41-市本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情况(分项目)
表42-市本级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表(分项目)
表4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4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4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表46-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决算报告
关于衡阳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8日在衡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衡阳市财政局局长雷高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衡阳市2022年市级决算草案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决算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积极挖掘增收潜力,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纵深推进财政领域改革,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收支决算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58%,比上年(下同)增长3.3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1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8.05%,增长3.9%。其中:地方税收130.6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7.1%,增长5.83%;非税收入60.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15%,下降0.0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4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3.27%,增长0.7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58%,增长0.95%,其中:地方税收46.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1.38%,下降7.68%;非税收入24.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97%,增长22.42%。
(2)支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29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债券、调入资金形成的支出),为年初预算(不含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151.31%,增长9.5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45.77%,增长18.3%。与向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21.4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5.91亿元,原因是当时报告的是快报数,现根据决算情况进行调整。全市主要支出科目情况:教育支出109.63亿元,增长14.2%;科学技术支出15.85亿元,增长35.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6亿元,增长5.79%;卫生健康支出72.8亿元,增长8.91%;农林水支出69.69亿元,增长13.46%。
市本级预备费2.46亿元,全部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04亿元,教育支出0.0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1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7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03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2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14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3亿元,金融支出0.01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6亿元。
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3608万元,比预算节约4298万元,节约率54.36%。其中:公务接待费6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8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8万元。“三公”经费节约较多,主要是部门单位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新冠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活动没有开展。
市本级结余资金安排支出6.3亿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71亿元,国防支出0.29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18亿元,教育支出2.2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1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2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6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15亿元,农林水支出0.1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61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3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03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25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3亿元。
市本级预算周转金。年末余额2321万元,没有变化,主要用于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
(3)收支平衡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1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73.1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5.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58.9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8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6.64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7亿元、调入其他资金32.92亿元,收入总计768.3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8.29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5.1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0.95亿元、调出资金2.47亿元,支出总计676.8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91.46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77.83亿元,净结余13.63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15.73亿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5.0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89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9.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6亿元、调入政府性基金41.3亿元、调入其他资金15.18亿元,减对下级补助资金27.33亿元,收入总计184.2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2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1.3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4亿元,减下级上解资金9.58亿元,支出总计156.37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7.84亿元,减结转下年支出18.84亿元,净结余9亿元,全部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9亿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全市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68亿元,下降47.53%。其中:国土出让收入144.45亿元,下降47.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93亿元,下降22.12%。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9.68亿元,加上上年结余47.0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7.13亿元、调入资金12.92亿元,收入总计376.6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9.93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4亿元、调出资金46.6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5.97亿元,支出总计352.6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23.93亿元。
(2)市本级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亿元,下降63.06%。其中:国土出让收入68.99亿元,下降62.8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16亿元(包括上级转移支付、专项债券形成的支出),下降42.29%。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33.1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5.8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2.96亿元、调入资金8.49亿元,减对下级补助资金9.44亿元,收入总计22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0.1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41.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5.97亿元,减下级上解资金0.05亿元,支出总计217.48亿元。收支相抵后,年终滚存结余4.52亿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91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0.11亿元、上年结余0.17亿元,收入总计3.19亿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年终结余0.26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0.01亿元,收入总计2.12亿元。减去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1亿元,年终结余0.01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6.75亿元,下降1.59%。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0.91亿元,下降11.99%。当年收支结余25.84亿元,加上上年结余80.57亿元,累计结余106.41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5.41亿元,下降5.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92亿元,下降19.68%。当年收支结余26.4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75.81亿元,累计结余102.3亿元。
(二)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全市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62.15亿元,同口径(下同)增长14.71%(2022年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其中:市本级12.49亿元,增长18.21%;县区149.66亿元,增长14.41%。
1. 均衡性转移支付。全市84.01亿元,增长20.4%。其中:市本级9.07亿元,增长22.89%;县区74.94亿元,增长20.1%。主要用于弥补财力不足。
2.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全市11.64亿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市本级1.78亿元、县区9.86亿元。为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补助基数。
3. 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全市4.29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为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税费后的转移支付补助。
4.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全市23.99亿元,增长7.92%。用于保障县乡财政运转需要。
5.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全市3.81亿元,增长7.9%。其中:常宁市1.22亿元、耒阳市1.61亿元、其他地区0.98亿元。
6. 其他转移支付。全市34.41亿元,增长16.57%。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76亿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3.13亿元、补充县区财力19.33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0.65亿元、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7.54亿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1. 政府债务规模及结构。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25.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43.9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1.6亿元。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3.9亿元(含2018年省级挂账的129.8亿元专项债务和2019年、2022年省级转贷高速公路收费专项债务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3.5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40.35亿元。
2. 政府债券举借及使用情况。省财政厅转贷全市新增政府债券104.97亿元(一般债券13.81亿元、专项债券91.16亿元),增长4.23%。其中:市本级49.48亿元(一般债券2.49亿元、专项债券46.99亿元),增长6.66%。市本级新增债券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3. 政府债务偿还本息情况。市本级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79.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4亿元,专项债务65.97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73亿元,专项债务10.27亿元。
4. 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情况。严格落实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管理,对专项债券项目及资金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管理、提高资金效益的通知》(衡政办函〔2022〕7号),实行按月调度和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
(四)绩效评价情况。市本级绩效评价实现全覆盖,评价范围包括部门整体支出、政府专项债券、市级专项资金、PPP项目、政府采购、产业基金等。组织开展40个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其中:部门整体支出22个,项目支出18个,金额46.05亿元。重点选取中心城区雨污分流、中心医院异地扩建健康服务楼等5个专项债券项目,以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茶叶产业发展、现代物流发展等3个专项资金开展财政绩效评价,金额21.89亿元。同时,强化评价结果应用,2023年茶叶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安排规模从0.09亿元调减到0.02亿元,现代物流专项引导资金预算安排规模从0.1亿元调减到0.07亿元。
(五)财政工作情况。
1. 着力稳住经济大盘。支持出台稳住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落实减税降费退税政策。新增减税降费退税55亿元(增值税退税42.35亿元),减免项目报建规费1.04亿元。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市本级安排创新引导资金2.85亿元,对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产业投资项目融资贴息0.89亿元,安排航线补贴、中欧(非)班列运营补贴等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3.08亿元,兑现综保区企业综合项目补贴资金0.71亿元。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市场份额,市本级公开挂网项目中小微企业市场占有率82.5%;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等,释放投标供应商资金压力3亿元以上。缓解融资难题。市融资担保集团为小微企业、“三农”主体提供担保融资贷款19.1亿元,减免担保费0.31亿元;搭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贷1.25亿元。发挥资金杠杆效应。市产业基金直接投资衡阳京东仓储、率为科技等项目0.43亿元,出资2亿元组建衡阳彬复潇湘创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3.08亿元;推进财政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出台《衡阳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综合评分办法》,匹配财政存款35亿元,激励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信贷投放。用好用足债券政策。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4.97亿元,增长4.23%。其中:市本级49.48亿元,增长6.66%,完善监管机制,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稳增长作用。
2. 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460.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5%。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2.04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1亿元,为符合准入条件的大学生个人或招收大学生人数达到一定数量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免收担保费;市本级筹措资金3.56亿元,支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安排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资金9.49亿元,兜牢民生底线;农林水支出69.69亿元,通过“一卡通”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33.7亿元,助力乡村振兴;筹措资金3.34亿元,推进立新大道西延、凤凰新街、酃湖大道等“断头路”建设;支持改造老旧小区224个,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11台;投入生态环境治理资金16.94亿元,支持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低(免)费开放、文化艺术中心搬迁、电影《援军明日到达》拍摄等。
3.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健全债务防控机制,强化市级平台公司投融资监管,开展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筹措资金454.04亿元,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归还,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442.91亿元,实施平台公司经营资产倍增计划,推动平台公司产业化、多元化发展。防范财政运行风险。进一步压实县级财政“三保”主体责任,强化县级财政运行风险监控,开展县级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印发《关于坚决落实过“紧日子”、严格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安排专项资金16.18亿元支持县级财政平稳运转。支持维护社会安定。统筹资金9.14亿元,支持全民免费核酸检测、新冠疫苗接种等疫情防控工作;安排2.82亿元,支持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保障应急救援中心、扫黑除恶、反电信诈骗、平安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资金需求。
4. 着力推进财政改革。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将市和城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从市本级70%、城区30%调整为市本级60%、城区40%,调动城区积极性;统一原高新区、衡山科学城、白沙洲工业园财政体制。推进预算编制改革。在部门预算安排总盘子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和优化预算结构,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基本保障运转经费,全面清理和压减项目经费,减少预算偏离度。推进财源建设改革。出台《税源强基、财源建设“2524”工作方案》,搭建财政综合治税平台,建立涉税联席工作机制,累计增收约19亿元。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印发《市本级财政预算追加办法(暂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一类会议支出的通知》《预算绩效管理协同联动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市直预算单位食堂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市直预算单位办公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建立支出标准体系,规范支出行为,提高资金效益。推进其他重点改革。开展国有资产资源大清理、大盘点,盘活处置各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82亿元;打造财政阳光评审服务平台,推进造价指标标准化、中介机构管理规范化、评审过程信息化、项目调度常态化,完成政府投资项目评审4964个,评审金额280.2亿元,审减率14.44%。
二、2023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94亿元,增长2.4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86亿元,增长4.8%,其中:地方税收69.51亿元,增长0.33%;非税收入35.35亿元,增长14.8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32亿元,增长4.8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29亿元,增长2.7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37亿元,增长5.66%,其中:地方税收21.7亿元,下降2.11%;非税收入11.67亿元,增长23.9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52亿元,增长19.36%。
2. 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23亿元,增长32.3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12亿元,下降9.9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78亿元,增长99.3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03亿元,下降39.44%。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6亿元,支出0.38亿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2亿元(仅指社会保险费收入,不含财政补贴收入、利息收入、转移收入、其他收入,下同),增长5.3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65亿元(仅指社会保险待遇支出,不含转移支出,下同),增长22.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26亿元,增长15.9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8亿元,增长11.25%。
5. 债务余额。截至2023年6月,全市政府债务1176.5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623.24亿元。
(二)主要特点。
1. 收入呈“稳”的发展。一方面收入“稳增长”。全市地方收入104.86亿元,排全省第3位;增长4.8%,高出市州平均增幅4.5个百分点,圆满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另一方面质量“稳提升”。全市地方税占比66.29%,比一季度提高0.76个百分点,高出市州平均水平1.79个百分点,排全省第2位。
2. 支出呈“优”的结构。全市民生支出22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3.6%;其中: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科学技术、商业服务业支出分别增长8.54%、16.04%、40.62%、63.53%。
3. 风险呈“控”的态势。严控债务总量、严控融资成本、严控流动性风险,千方百计遏制债务增速;坚持不新增隐性债务,坚持不虚假化债;在财政和平台公司之间设立防火墙,避免风险相互传递。市本级按时还本付息,守住了风险底线。
(三)当前及后段形势分析。
上半年,全市财政工作稳步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收支矛盾仍未有效缓解,财政处于“紧运行、紧平衡”状态。
1. 收入增长压力较大。收入结构不优,全市增值税和所得税实现地方税收24.85亿元,下降1.7%;土地增值税、契税分别增长15.54%、8.55%,增量占地方收入增量的52.73%。加之去年下半年地方收入“高基数”(7-11月增长15%左右)以及今年下半年预计退税5.64亿元,稳增长的压力很大。
2. 财政保障任务艰巨。今年上半年土地市场有所回暖,全市土地收入38.79亿元,增长35.07%,但低迷态势没有得到改变;部分县区、部门、领域争资争项效果还有待提高,可用财力紧张。而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越来越高,经济发展、社会民生、重点项目都亟需财政投入,县级财政运行风险增加。
3. 债务风险因素增加。平台公司缺乏主营业务收入,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资产形态单一,主要是土地资产和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处于前期开发阶段,难以迅速形成有效支撑,债务化解手段不多,存在向财政传导的风险。
(四)下阶段工作措施。
1. 多措并举,抓好财源建设。全面落实“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积极推进新兴财源培育、主体财源提质、园区发展转型等财源建设“八大攻坚行动”;着力打好“经济发展主动仗”,坚持以“真投入、真项目、真增长、真效益”为目标,贯彻执行减税降费、稳经济增长“二十二条”等积极财政政策,综合运用产业基金、融资担保、财政奖补等政策工具,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聚焦“五好”园区建设,完善园区评价激励机制,推动全市各部门、行业领域、产业链共同发力,提升园区发展效益。
2. 强化手段,堵住征管漏洞。加快实施税费精诚共治专项行动,打造“税务+N”精诚共治应用场景,对成品油、建安房地产、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开展税收风险监管;完善财税综合信息共享体系,出台信息共享管理办法,建立数据上报收集、监测分析、预警反馈工作机制;以“三资”清查、处置和管理改革为突破口,因事因物采取“用、售、租、融”等多种方式有序盘活;注重均衡入库,提高财税收入质量。
3. 牢守底线,防范化解风险。始终将“三保”支出放在预算安排、财政支出和库款拨付的优先顺序,持续压减一般性和非重点、非刚性以及绩效不高的支出;抓好往来款清收消化工作,加大催缴力度;盘活结余资金,强化统筹力度。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牢牢守住资金不断链、债务不暴雷、风险事件不发生的底线;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增加可用财力,降低综合债务率;实施平台经营性资产倍增计划,积极争取财政部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政策,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4. 提升效能,深化财政管理。以“绩效管理提升年”为重点,聚焦打好“发展六仗”重大任务,建立重大财政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以“财政基础工作建设年”为契机,统筹整合财政基础工作数据,加强内外数据分析利用,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以“财会监督”为主线,全面提升财会监督效力;以“争资争项”为抓手,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积极争取中央、省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缓解财政压力和矛盾。
第二部分决算草案(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一)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70306万元,较上年减少18万元。其中:
增值税消费税税收返还45,886万元;
所得税基数返还6450万元;
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5754万元;
其他税收返还12234万元。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181931万元,比上年增加105386万元,增长137%,主要是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等增加。
(三)专项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175299万元,比上年增加41283万元。
二、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2022年,衡阳市政府债务总限额1134.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3.11亿元(含外贷限额9.5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81.6亿元。截止202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25.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43.9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81.6亿元。
2022年,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限额604.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3.77亿元(含外贷限额0),专项债务限额440.34亿元。截止2022年底,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3.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3.5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40.34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2022年,省转贷衡阳市新增债务限额105.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35亿元(含外贷限额0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1.16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13.03亿元,专项债券91.16亿元,平均期限15.93年,平均利率3.17%。
2022年,省转贷市本级新增债务限额49.4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6.99亿元,据此,发行一般债券2.49亿元,专项债券46.99亿元,平均期限15.18年,平均利率3.15%。
(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衡阳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96.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0.87亿元,专项债务65.97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31.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14.52亿元,专项债务利息16.63亿元。
2022年,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79.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4亿元,专项债务65.97亿元,支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5.73亿元,专项债务利息10.27亿元。
三、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