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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文件的通知 (衡教通〔2020〕105号)

来源:教师工作科 发布时间:2020-06-08 16:09

各县(市)区教育局、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局直各初高中(中职、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20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现就我市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市教育局成立衡阳市2020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程少平同志任组长,谭小华同志任副组长,教师、基教、职成、纪检、招生办负责人为成员。其中教师科统筹负责公费师范生的招生预录工作,招生办负责高中(中职)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宣传发动,指导考生志愿填报等;基教科负责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中考组考、中考成绩审定等工作;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党委全程监督。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各相关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要明确工作职责,安排好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我市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制定好招生工作方案,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计划、方案等要按省市文件要求及时对外公布。工作方案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初高中学校、培养院校应利用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布我省(市)2020年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和政策。初高中学校学校还应向毕业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四、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2020年我市共计划招收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311人。各地要加强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核实签订协议考生的户籍和身份,确保签订协议的对象准确无误、协议书的内容合法、有效。与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应于8月20日前寄(送)达市教育局。

五、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

2020年我市共计划招收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815人,其中省项目计划415人,市州项目计划400人。

(考生自愿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根据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要求,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我市范围内异地就读(异地就读是指未在本人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

(学校推荐初中毕业学校应安排专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查和推荐,确保考生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的报考志愿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县市区审核和确定面试名单

1审核县市区教育局应组成专门班子依据学校和考生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和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包括户籍、学籍、年龄、志愿、民族生身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身份等。

2确定面试考生名单8月8日前,各地汇总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名单(含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面试考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核材料包括:

⑴2020年衡阳市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附件3)

⑵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汇总表、2020年湖南省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及中考相关情况汇总表(湘教发[2020]18号附件26-27)

⑶《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湘教发[2020]18号附件24,简称《考生信息表》)

⑷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情况说明(包括调剂和递补的情况说明、面试考生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情况说明等)

⑸民族乡计划加分意见

⑹《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音体美专业考生面试记载表》(湘教发[2020]18号附件25)

⑴-⑸每县(市)区一式二份,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⑹务必由考生本人填写完整(面试考官填写处除外),并贴好照片(照片左下角应加盖区县教育局公章),由县市区审核无误后,分培养学校按《考生信息表》的顺序分类夹好报送。

(四)市州确定名单、面试、核定总成绩。市教育局对各地上报的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面试考生名单进行审定,协助培养院校进行面试。考生须携带身份证、考生面试记载表、签字笔(特长展示,器械自备)等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和程序另行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面试前将面试要求和专业方向传达到每位考生。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核定结论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告知县市区教育局。

(五)体检、签订协议县市区教育局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和签订协议,《协议书》及其相关材料于8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进行预录取。报送的材料包括:

⑴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预录取考生最低分数情况汇总表(湘教发[2020]18号附件28-33)

⑵2020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册(湘教发[2020]18号附件34)

⑶预录取情况说明(进入预录取范围而未预录取的考生、通过调剂或递补预录取的考生以及招生计划未完成情况说明(含自愿放弃考生的证明材料原件)),样表见附件4,其中考生自愿放弃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承诺书样表见附件5。

⑷报名登记表

⑸体检表

⑹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公章),扶贫手册复印件(仅限于扶贫计划考生,须县市区扶贫工作部门审核盖章)

⑺预录取考生协议书

⑴-⑶每县市区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县市区教育局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⑷-⑺按每生一袋装袋,分培养学校(挂靠学校)、培养类型按(2)顺序分别打捆提交。

(六)预录取市教育局依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根据县市区报送的有关材料,在全面审查考生报名信息、考试成绩、体检结论、培养协议的基础上,进行预录取。

(七)其他事项

1.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由县市区教育(体)局具体确定,并在其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前向社会公布。确定相应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按照有利于执行"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有利于选拔优秀考生、有利于完成招生计划、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低于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中考成绩由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各县市区上报考生中考成绩表格(考生报名登记表等),其中考成绩学科名称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政治、地理、生物、体育"顺序依次填写,且保持一致,考试成绩要求准确无误。如有报名考生申请中考查分,务必等查分结果出来后,再确定《考生信息表》人员名单。

3.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中所需照片要求为同版的一寸免冠同底彩照。协议书、户口薄、报名登记表、面试记载表,资格审查表、考生信息表中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无误,且保持一致(不能使用曾用名),培养(挂靠)学校名称、专业方向名称必须使用文件中规范名称(同湘教发[2020]18号附件2-20),且准确无误。

4.签订《协议书》是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区要加强对考生(法定监护人)与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的指导和审核,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程序。

六、附件电子稿另行下发。

联系方式:衡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联系电话:8811313,电子邮箱:hy8811329@126.com,地址: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8号)

附件2.《关于做好2020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0]19号)

附件3.2020年衡阳市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4.预录取情况说明样表

附件5.考生自愿放弃公费师范生录取资格承诺书样表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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