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衡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6-28 15:03

 

衡教建复字〔2017〕14号(A类)

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388号建议的答复

 

王利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对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乡村教师的培养体系等教育难点问题的思考和忧虑,您的建议切中了我们农村教育的核心,对我们解决相关问题有很大的借鉴作用。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近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尽力改善农村教育环境

1.通过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来改善农村教育环境。从2016年起,我市开始启动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工作,各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出台了2016-2020年标准化学校创建规划,基本上都是县市区长亲任创建领导小组组长。据统计,到2020年,我市将规划创建标准化学校1634所,教学点530个,12个县市区除南岳区在2019年接受省级验收外,其余均在2020年接受省级验收。两年来,各县市区在标准化学校创建上都有有较大动作,如资金投入、校区校舍新建和改扩建、设备设施采购、教师招聘以及加大学校管理力度(如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从全市的工作进度看,目前为止,常宁市两年已投入8441万元,完成了51所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还有21所学校和教学点正在建设之中;衡南县2017年规划创建标准化学校62所,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40535㎡,学生宿舍15148㎡,其他附属设施和运动场地27543㎡,到目前为止,已完成了全年工程总量的60%;祁东县2017年共投入资金4461万元,规划创建标准化学校55所教学点15所,其中有建设任务的学校46所,目前已完成38所,还有8所正在设计和预算中;衡山县2017年计划投入3000万元,创建标准化学校23所,项目计划正与县财政衔接,预计7、8月份正式实施;衡阳县2017年计划投入1504万元,创建22所标准化学校和2所中心幼儿园,目前项目在集中设计阶段;石鼓区将2016、2017两年的标准化学校创建资金纳入到全区年度维修改造计划中,2016年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已经完成,2017年的标准化学校建设正在进行财政评审,计划7月全面开工;雁峰区2016年规划投入2408万元,创建3所标准化学校,2017年规划投入9315万元,创建6所标准化学校,目前,两年已投入6247万元,投入完成两年规划的53.3%,校舍完成两年总规划的50%,设备完成两年总规划的95.4%;珠晖区2017年计划投入17090万元,创建标准化学校11所,目前创建工作已全面铺开;蒸湘区2016、2017两年将创建13所标准化学校,到2017年4月,已投入6400万元,新增建筑面积27000㎡,维修改造7000㎡,另有30000㎡的校舍建设即将动工。

2.通过推进“全面改薄”工作来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我市2014年制定了“全面改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五年规划(2014-2018年),五年全市共需投入资金288879万元,其中校舍建设投入资金213199.68万元,设备购置75679.32万元,改善薄弱学校1287所,校舍建设面积144060平方米。四年来,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全市“全面改薄”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和五年规划稳步推进。根据“全面改薄”双月报系统数据统计,截止2017年4月底,全市累计支出资金255746.83万元,占总规划数的88.5%,高于省平均值84.0%,资金完成率为全省第5位;校舍建设开工面积1369630平方米,占总规划数的94.8%,高于省平均值90.7%,开工率为全省第7位;峻工面积1255092平方米,占总规划数的86.9%,高于省平均值81.9%,峻工率为全省第7位;完成设备采购金额65716.38万元,占总规划数的86.8%,高于省平均值84.7%,设备购置率为全省第4位。“全面改薄”工作已惠及全市1350所义务教育学校,受惠学生529742人。在全省2016年“全面改薄”绩效考核中,我市有11个县市区考核得分高于全省平均值,7个县市区得分排在全省117个县市区中前30名,分别是衡东县第6名、祁东县第7名、衡山县第11名、衡阳县第18名、耒阳市第25名、蒸湘区第27名、石鼓区第28名。

二、出台《衡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保障乡村教师待遇

2016年6月28日我市出台了《衡阳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衡政办发[2016]16号),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及待遇做出了详细的要求。

1.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施细则》要求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合格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具体政策省里还没有形成文件,待省里文件下达后,衡阳就会立即贯彻落实。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要求必须坚持师德为先、以德化人,规模适当、结构合理,提升质量、提高待遇,改革机制、激发活力的原则,力争到2017年,使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来源保障有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资源配置显著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市、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3.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定办法。从2016年开始,我市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

4.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2016年我市转发了《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第六大点要求将建立“县管校聘”的义务教育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加强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校长、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市、区)域内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公开招聘和人员聘用交流管理办法,统筹管理教师的人事关系,统一管理教师的培养培训、绩效考核、工资待遇、退休教师服务。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各地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档案,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人事档案管理。在积极推进支教工作方面,多年来,我们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城市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必须要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要求,积极引导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2014年5月,我们与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衡阳市落实湖南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教师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衡教通〔2014〕100号文件),首批选派123名教师对口支援我市祁东县和怀化市五个县的“三区”教育工作,2015年、2016年又分别选派122名教师参加“三区”支教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城乡校际结对帮扶工作。2016年10月,制定《衡阳市基础教育学校开展校校结对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结成160对帮扶对象。为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教师能力素质,2016年培训计划90%以上分解到县市区中小学校特别是乡村贫困地区学校。大力推广“送教下乡”培训模式,注重贫困地区骨干教师培养。2016年国培计划中8项短缺薄弱及音体美学科教师培训计划共49人,全部分配给县市区的偏远农村中小学校。积极推进支教工作。

我们虽然在化解城镇“大班额”、缓解社会“择校热”和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我们相信,有你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你们,影响更多的人们来助力衡阳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一定会实现!

再一次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对您的责任感和辛勤工作我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7日

 抄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

责任领导:马建新                   承办人:蒋克明                     联系电话:1350734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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