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教建复字〔2017〕4号(A类)
对市人大十五届一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谢婷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新进教师增设培训、实习环节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新进教师工作的关注。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新进教师的整体素质、专业技能、业务水平等直接关系着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您所了解的有些新进的特岗教师或代课教师, 多为非师范类院校毕业生, 缺乏实践经验, 建议对他们多进行业务培训、专业实习, 让新进教师能在最短的时间成长起来, 成为合格的高素质教育工作者。我们非常赞同您的提议。
二、我们继续扎实做好对新进教师的培训工作。首先,在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工作中,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面试测试,还应在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不少于一个学期的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认为合格以上等级,面试合格, 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次, 湖南省近年实施的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以及我市申报的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计划, 都将为我市中小学充实一批高质量合格的师范毕业生。再次, 我们按照2011年1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必须参加为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目前这类培训都是专业的教师培训机构如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承担, 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培训项目设计的针对性, 加强培训课程如师德师风、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内容的充实, 让岗前培训更加实用、管用、顶用。
非常感谢您对教师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抄 送:市人大联工委,市政府办建议提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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