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衡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7-08-30 11:26

 

 衡教提复字〔2017〕10号(A类)

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43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衡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实施我市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贵委一直以来对衡阳教育的关心和支持。贵委的提案非常有针对性和建设性。农村小学教师队伍是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短板。我市乡村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四大难题:招不到留不住、全科教师缺乏、性别结构严重失衡、整体素质不高,直接影响乡村小学教育质量。

为摆脱我市乡村教育的困境,提高乡村教育质量,补充高素质的适合我市乡村教育实际和发展需求的青年教师成为当务之急和治本之策。市教育局根据《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要求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借鉴外地市的做法,在各县市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形成了专题报告,并呈报了《关于启动我市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计划的请示》,建议从2017年开始,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定期服务”的原则,每年选拔400名优秀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为我市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乡镇以下小学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全科小学教师。市政府主要领导8月25日已批转市财政局研究提出意见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月市财政向市政府呈报《关于衡阳市农村小学老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情况的汇报》,建议按省定标准的50%(3000元/生/年)标准安排培养经费,缺口部分由市财政补足拨付到培养学校,该建议得到市政府批准。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精神,我市2017年6个县市区共62个乡镇申报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乡镇任教计划240名,其中蒸湘区10人,衡山县20人,衡东县60人,祁东县30人,耒阳市60人,常宁市60人。按照“从县市区招生、回乡镇就业”的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确定招生来源计划,学生毕业后回所定向的乡镇小学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招生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与拟录取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培养学校签订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学生毕业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协议书的约定落实其任教岗位和编制。学生由衡阳师范学校挂靠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定向培养,专科层次,学制5年。

经过考生志愿报名,学校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初选,市教育局与培养学校组织审核、面试,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体检、签订协议,市教育局预录取,省教育厅和培养学校审核、公示、录取。我市2017年共录取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市州项目计划238人,实际报到236人。目前,衡阳师范学校公费定向师范生住宿、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均已经落实到位,该批学生正在进行入学教育和军训。

再次感谢贵委对衡阳教育的关心和理解。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8日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室

主管领导:谭小华     承办人:董建国      电话:881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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