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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全市中小学理科教师普通话水平第二轮省级抽测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0]152号)

来源:教师科 发布时间:2020-07-13 09:24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湖南省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省教育厅、省语委在2015年至2017年分年度分别对全省45岁以下的语文教师、非语文学科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进行了抽测,从2018年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第二轮全省中小学教师普通话水平抽查工作。今年省里对45岁以下理科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进行第二轮抽测,为配合做好第二轮普通话省抽测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在城市语言文字工作中主阵地的作用,巩固我市城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成果,推进县域城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全面开展,现就2020年度我市理科教师普通话水平第二轮省级抽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测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20年6月1日)在职理科教师,包括数学、生物、物理、化学、自然科学、社会、美术、体育、地理教师,抽查教师任教科目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在教师学分登记系统里筛查出市直学校符合被抽测对象的名单见附件,请各学校于7月20日前将名单核对反馈给教师科周碧华老师。

二、抽测工作实施

1.省级抽测以市州为单位,我市共14个抽测单位(市直、7县5区、开发区)。

    2.省级抽测方式采取从抽测对象中抽取5%左右的老师在指定测试站(点)参加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采取机测方式进行。

3.各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普通话水平省级抽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工作圆满完成。市直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校本培训、市级摸底测试、市级强化提高培训、省级抽测各项工作顺利落实。

    三、培训、测试安排

    1.8月底之前市直各学校自行聘请测试员组织完成不少于24小时的普通话水平提高全员或重点校本培训。校本培训方案于7月20日前报教师科周碧华老师(邮箱879854089@qq.com,电话15211887837)。

    2.9月初市教育局组织全市45岁以下理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市级摸底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9月底市教育局对市直学校摸底测试不合格的理科教师组织强化提高培训和过关再测试。

4.11月中旬组织做好全市45岁以下的理科教师普通话水平第二轮省级抽测工作。

    5.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教师的普通话提高培训、摸底测试、省级抽测纳入教师培训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中,全面考虑,提早规划,保障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并于7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周碧华老师。


四、测试等级要求

    测试内容为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前三题,总分60分。成绩52分(含52)认定为优秀,48分以上(含48)认定为合格,48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 市直学校组织的校本培训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教师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市级摸底测试、省级抽测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

    2.市级摸底测试和省级抽测的名单一经核实,不得更换,凡缺考的按“零分”计入。市直的测试结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公布,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县市区的以县市区教育局为单位进行公布,纳入各县市区语言文字工作考核内容。

    3.所有培训、测试不得向教师收取任何费用。被抽测教师的交通及食宿费用由教师所在学校负责。


附件:全市中小学理科教师普通话水平第二轮抽测名单



    衡阳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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