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合格的学生计算器进入中考考场,根据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学生计算器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21]37号)要求,决定由衡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负责备案一批衡阳市中小学生学考用计算器。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过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检测合格的学生计算器生产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备案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以下资格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供应生产学生计算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备案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备案活动。
2.申报的产品是经过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检测合格的学生计算器。
三、申报程序
1.书面申请。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实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上报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对各申报单位的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备案目录考察名单。
3.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4.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立拟备案产品名单。
5.结果公示。根据评审领导小组意见确定备案产品目录公示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进入我市中考用学生计算器备案目录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报送内容
1.《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及具备供应生产学生计算器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5.备案人没有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
6.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出具的学生计算器检测合格证书。
(二)报送方式。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二份)报送衡阳市教育技术装备站,电子版发送邮箱1073555360@qq.com。联系人:全宏军;电话:13786416182。
(三)报送时间。请于2021年元3月16日下午4:00之前报送,过期视为放弃。
衡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