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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来源:审批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2-04-21 16:40

为做好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湖南省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有:(内科.外科.五官科)常规检查、肝功能、胸片等。

请有意向承担衡阳市教师资格认定(不含县市区)体检任务的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申请报告、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和体检收费项目清单,于2022年4月27日前与衡阳市教育局衔接。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734-8811396。如有三个以上医院申请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以原来承担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医院或费用稍低的优先选择2个作为2022-2024年度衡阳市本级教师资格认定指定医院。




衡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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