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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外职业院校来衡招生备案公告

来源:职成科 发布时间:2023-04-27 15:38

根据国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19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57号)精神,为规范中职招生行为,现将2023年市外职业院校来衡招生备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时间及地点

备案时间:2023年5月5日—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备案地点:衡阳市教育局306办公室(衡阳市华新开发区长丰大道34号)

二、备案基本条件

1.凡准备来衡阳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必须是在“湖南省中等职业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备案,并有跨市州招生计划;

2.民办职业院校年度年检连续三年须为“合格”等级以上。

3.凡准备来衡阳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15号)要求。

三、备案资料

1.2023年外市职业院校来衡阳招生审核备案表(见附件);

2.诚信招生承诺书(见附件);

3.2022年衡阳市生源信息表(见附件);

4.单位法人代表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6.单位介绍信及招生人员社保资料复印件(备案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资料);

7.市州教育局年检通报复印件(民办学校);

8.2023年招生宣传资料(经所在地教育局审核盖章)。

如上述资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四、相关要求

1.通过备案并经核准后的市外招生学校纳入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平台统一管理,与我市职业院校同步开展网上录取,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录取的学校,视为弃录;逾期未到我市备案核准招生计划的市外学校,视为放弃在我市招生资格。

2.仅允许备案的招生人员(1-2名)在我市开展招生工作,备案学校委托非备案人员在我市招生的,一经发现,取消在我市招生资格。

3.为便于工作开展,通过备案的学校请加入“2023年衡阳市跨地区中职招生”临时微信工作群。

4.2023年不接收去年未经我市备案核准而在衡违规招生的中职学校备案,并严禁此类学校在衡招生、宣传。

5.备案须以现场递交的纸质资料为准,同时,需附上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文件夹名统一为“xx学校在衡阳招生备案资料”)报送的备案资料电子文档一份,报送邮箱:415134655@qq.com,拒不受理仅电子文档形式的备案。

附件:

1.《诚信招生承诺书》

2.《2023年外市职业院校来衡阳市招生审核备案表》

3. 《2022年衡阳市生源信息表》



 

                  衡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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