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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简章

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12-07 19:29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适应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衡教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决定面向部分高校2021届毕业生公开招聘22名高中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教师2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见《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二)年龄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2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执业资格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报考体美教师岗位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其他岗位者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在应聘此次教师招聘岗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毕业专业(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为准)、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招聘纪律规定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6.有吸毒史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注意事项

招聘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在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包括资格初审阶段)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15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

具体地址:

①市八中报名点:市八中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81号)

②市铁一中学报名点:市铁一中学办公楼3楼校办公室(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良树塘路39号)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八中:高老师13875682347、周老师18973483900,市铁一中学:李老师15115458471、黄老师:19918670206

市教育局疫情防控电话:0734—881137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认定。报名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2.现场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初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①《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2021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可暂不提供);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⑤以师范类毕业生身份报考者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本科生);⑥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开考比例:仅招2021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湖南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其他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招聘计划公告。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8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入围人员。

4.注意事项:按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阶段切实落实《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附件3),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面试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外省的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防疫健康信息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参考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可能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在必要时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请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为考试对象。体美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和专业测试,体育(田径方向)专业测试项目共3个(200米跑、跳远、铅球);美术专业测试时量素描3小时、速写30分钟;其他教师岗位的考试方式均为面试(试教,上微型课);试教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0日。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面试和资格复审的具体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考试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毒品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把相关资料送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录用。学校再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因考生本人原因不能在招聘办规定时间内完成人事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自到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按照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最低服务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监督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衡阳市纪委监委、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诚信参考,珍惜考试机会,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各项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到招聘公正的应自觉执行回避制度。

监督电话:

0734-8811350(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4-2896692(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8811312/8811381(衡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疫情防控:

0734—8811371(衡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

六、有关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看通知,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未及时查看通知或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本简章由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发布公告。

附件:

1. 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2. 衡阳市直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可下载打印)

3. 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公开招聘2021届高校毕业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可下载打印)

衡阳市第八中学和衡阳市铁一中学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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