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廉洁自律和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09 00:00

衡教纪通〔2016〕3号

各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单位:

端午节即将来临,为了确保节假日期间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过一个廉洁、廉政、节俭、文明的节假日,现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端午节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衡纪办通〔2016〕9号)转发给你们,并重申市教育局纪工委、监察室《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有关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衡教纪通〔2015〕2号)中规定,请遵照执行。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抓好专项活动。

2.要开展“四风”问题自查自纠。除市纪委通知中明确需纠查的问题外,中小学教职员工还要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红包礼金的规定。

3.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和实地检查的方式进行自查自纠,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单位纠“四风”的情况随机监督检查。

4.各单位将专项监督检查的书面材料、两张汇总表于2016年6月12日前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全水平,电话:8811350/18273475925;电子稿请发邮箱:hyedujb@163.com

 

 

 

中共衡阳市教育局纪工委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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