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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校园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来源:如法网 发布时间:2022-08-10 16:18

【基本案情】

小学校庆结束,学生陈某回家卸妆后发现自己的鼻子红肿且一碰就疼,母亲杨某随即带陈某至某儿童医院就医。经拍片诊断,医生告知陈某鼻梁折断,建议前往专科医院做矫正。陈某母亲杨某没有想到事情如此严重,立即致电班主任询问情况,并从中得知,陈某在后台等待校庆表演期间,与同学玩耍时未注意被同学张某绊倒摔了一跤,当时陈某表示井无大碍,因此没有告知父母。杨某得知后非常生气,认为学校应当对女儿摔断鼻梁一事负有责任,对女
儿陈某的医疗费等进行赔偿。但与学校交涉后,校方一直以疫情为由无限期拖延此事。无奈之下,杨某来到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案件评析】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三方达成一致意见,校方与张某的父亲张某某各自补偿陈某人民币2000元。
【处理结果】
本案是一起校园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的立场和客观冷静的专业态度。首先通过前期的调查了解事件的详情,充分掌握纠纷的情况;然后再组织三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当三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时,调解员及时介入,明之以法,根据有关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正视错误,从而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最终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协调,妥善化解了纠纷。
【案件启示】
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应以协商、调解为主,这样不仅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于学校、家长、学生及社区等多方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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