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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1文档来源: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部门预算公开信息目录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事项

四、名词解释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六、公开表格附件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衡阳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衡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衡编〔2019〕59号)文件精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市本级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村宅基地、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农业植物检疫、畜牧兽医、生鲜乳生产收购、畜禽定点屠宰、种畜禽生产与销售、水产苗种生产销售、水生动物检疫水产品包装标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动物检疫监督、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定点屠宰、鱼类资源与渔业环境保护、渔业船舶经营、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下队设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8个正科级执法大队(法制大队、种植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大队、农业资源保护执法大队、渔业渔政执法大队、畜牧兽医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大队、农业机械安全执法大队),负责市本级种植业执法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农业资源保护执法工作、渔业渔政执法工作、畜牧兽医执法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农业机械执法工作。

    三、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总额1351.09万元。其中:本级经费拨款1221.09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0万元。支队财务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开账。因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度不一,导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目前为止机构性质一直无法确定。因单位性质未定,人员经费及执法项目经费未能明确统一的标准。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总额13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工社保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公用经费及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农林水支出1038.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75万元;

项目支出:2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其中:长江禁捕退捕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了“清理涉渔三无船舶”、“清理违规渔具”、“清剿迷魂阵”、“整治电捕鱼”、“整治垂钓”等专项执法行动;渔政趸船搬迁新址、趸船码头建设、趸船及执法船艇维护保养、采购渔政执法装备等;渔政执法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渔政大队日常执法、渔政管理、执法船艇油料消耗、执法船舶维护保养、人员安全培训、沿河宣传工作等支出;禁捕退捕执法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集中销毁禁捕渔具、集中整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密集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支出;农业执法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查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查处和纠正私屠滥宰方面及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制作、使用的违法行为方面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单位2021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00.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因单位刚成立无上年对比数,主要是农业综合执法进度缓慢单位性质一直仍未确定,导致很多经费无明确标准。

   (四)政府采购预算

因单位刚刚组建,部门职能仍在进一步完善,有些大额资金需要列入政府采购的开支暂无法提前预估,故2021年的政府采购暂未做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共有车2辆,其中:一般农业执法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渔政趸船1艘和渔政公务执法船1膄。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5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09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预算项目主要是市本级渔业渔政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种植业执法及畜牧兽医执法工作。负责监督、查处和纠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自然水域鱼类资源与渔业水域环境保护、渔业船舶经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本级工作,查处和纠正动物检疫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1、禁捕退捕执法。主要承担全市集中销毁禁捕渔具、集中整治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工作,密集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全方位打击非法捕捞黑色产业链。

2、渔政执法。主要负责市区禁捕水域巡查执法、打击电毒炸等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行为,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和贸易,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

3、农业执法。主要负责全市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4、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主要负责监督、查处和纠正畜禽屠宰中的注水、注胶及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畜禽屠宰肉品品质检验证章制作、使用、动物源性致病微生物的保存、使用、运输和研究等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三公”等经费预算说明

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共财政拨款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1台。会议费预算数7万元、培训费预算数0.96万元。

   (八)其他事项

无。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五、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目录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表七:一般预算基本支出(政府经济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表

表九: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申报表

表十一: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表十二: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2021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1年衡阳市部门预算公开套表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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